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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55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14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就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相关课题结项具体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

2. 本次受理结项项目

包括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省级自然项目、教育厅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中华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

3. 教育厅高校省级自然项目(一般项目)

接安徽省教育厅科研处通知,教育厅高校省级自然项目实施网络结项手续。凡能达到结题要求,欲参与此次项目申报的在研项目主持人请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ahsr.edu.cn/srmis/)查看具体流程。

4. 材料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审查、汇总并报送至科研处。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ackyc22@163.com

备注:各单位科研秘书,请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受理,并不得报送其结项材料至科研处。

1)主持人非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

2)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

3)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请注意审查此条款)。

5.各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1)出示成果原件(供审核之用)。

2)《结项审批书》一式1份;《结项成果》一式3份;《研究报告》或《成果简介》一式3

备注:《结项审批书》中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处办理。

3)申请项目结项者填写《2014年下半年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

6.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2014121

请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按时提交材料至科研处,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

注意事项:

1关于教育厅自然项目结项:依据教育厅2012830日《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教育厅通知》),详情请关注:http://www.ahsr.edu.cn/srmis/viewinfo.aspx?id=444。申请2012年度下半年项目(教育厅高校省自然)结项的课题负责人,请依据《教育厅通知》中的附件《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期检查及结题填写指南(申请人)》要求,务必于1120日之前在系统内填写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并电话告知科研处审核,待教育厅审核后,方能进入结题环节。同时,申请结项人员务请于1124日报送与结题相关的成果原件到科研处,便于科研处管理人员审核并提交系统中的相关结题信息,以加快此类项目结题速度。

2国家社科项目、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项目结项,随时受理,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一般项目)

根据新的教育厅人文项目管理办法,科研处下半年将不再受理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的结项申请。若结项,届时请关注2015年上半年科研处网站结项通知。

4教育厅人文与自然重点(重大)项目申请结题,需进行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具体结项事宜将另行通知。

5)校级科研项目:

依据上述“5.各项目结项材料包括”的材料报送要求,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结项材料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结项事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巩胜霞          电话:3175993

2014年下半年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xls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