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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证明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205

    接商学院张献民通知:按照人事处要求,请组织2010级商学院论文指导教师填写“商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证明”,作为工作量核算时的证明材料。表格里是09级的供参照,要填写2014年6月份指导的10级学生的资料,填写完毕改成本人名字周四前发送到吴迪邮箱 4151236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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